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丁玥)湖北省從去年9月1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,據此,今年五一小長假的加班費,也應跟著上漲。記者昨從武漢市人社部門瞭解到,按照現有標準計算,如果今年五一節日三天全部加班,武漢市七城區(江岸、江漢、硚口、漢陽、武昌、洪山、青山)的勞動者最低應拿到418.6元加班費。
  按規定,5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,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,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。5月2日至3日是休息日,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,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,可不支付加班工資,如果不給補休,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  記者瞭解到,武漢職員的加班工資基數,不得低於湖北省規定的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。通常情況下,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用月工資基數除以月平均計薪日的21.75,再除以日平均工作時數8,然後乘以加班的小時數,再乘以3(休息日乘2),就是勞動者所得加班工資。
  按照湖北省去年9月1日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,武漢市七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/月。日工資應為59.8元。如果“五一”勞動節期間3天加班,最少可拿到418.6元加班費,記者算了一下,比去年可多拿64元。
  (原標題:今年五一加班費比去年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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